贵港市人民政府: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筹设贵港工贸职业学院的请示》(贵政报〔2019〕1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优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筹设贵港工贸职业学院。
二、拟筹设的贵港工贸职业学院属民办性质的高等职业学校,筹设期为3年,筹设期内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招生办学活动。
三、你市要督促贵港优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认真履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承诺,加快筹设步伐。贵港工贸职业学院在筹设期内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可按程序正式申请设立;筹设期满仍未达到设置标准的,则终止筹设;需继续筹设的,举办者应重新申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