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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广西一男一女竟带着孩子在高速上做这事…… (2) |
2020年07月26日 17:07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编辑:潘晓明 |
庞某告诉民警,当天其从博白出发,打算送表妹到玉林搭车,途中发现错过了路口,为了走捷径不惜冒险在高速上倒车。经过民警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庞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有了深刻的认识,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六项规定: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记12分,罚款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九项规定: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记6分,罚款200元。 最后,驾驶人庞某共被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18分的处罚。 广西交警提醒,高速公路上倒车危险系数极高,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如果错过出口应继续前行,在下一个出口驶出高速,切不可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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