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 > 首页栏目 > 滚动新闻 > 正文 |
嗨过头!两女子从车天窗探身热舞,交警:罚! (3) |
2021年02月06日 18:04 来源:法治最前线 编辑:潘晓明 |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廖俊权表示,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乘车人将头、手伸出车窗外,如果旁边有其它车辆经过,可能会造成手、胳膊、头等部位被其它车辆牵扯到。而且这种将身体伸出天窗的行为,在车辆高速行驶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刹车等情况,有可能会脱离车体而造成人身伤害。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