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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里吃出钉子?南宁一女子索赔1000元被拒… (3) |
2021年04月01日 11:31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
御粱坊红糖馒头新竹路店经理周女士说:“我们是有摄像头的,这个钉子肯定不是我们的,至于她哪来的钉子我就不想探究了。包子馒头这一块,如果你出了什么费用,我们就不收你的,另外多给你几个馒头包子作为补偿也可以。” 记者了解到,苏女士当时并没有立即在餐饮店里食用馒头,也无法提供从店里拿走馒头到食用的整个过程的视频监控。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苏女士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珂表示,食品安全法里面也有规定,消费者在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后,是可以向这个店家要求他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要求他赔偿10倍的价格或者3倍损失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即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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