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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车位销售新规,小区车位只能卖给业主! (2) |
2021年12月09日 07:59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韦幸文 |
现售阶段 同一业主可购买多个车位 在一些小区,可能一户人口较多,开车出行需求比较大,《通知》对此有何缓解措施?记者了解到,现售阶段房屋已经建好交付,并且有相当数量的业主入住。在这个阶段,多数家庭对于车位的需求已经比较稳定了。因此,《通知》对相对比较成熟的小区车位购买与预售阶段规定不同。 《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后,仍有未售车位的,该项目物业买受人可以购买多个车位。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办理现售备案的,应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现场公示车位规划配置情况。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车位只能向本项目物业买受人出售,一套房屋可相应购买该项目1个车位;3个月后向该项目物业买受人放开销售限制,并在放开销售限制10日前进行公告,一套房屋可购买该项目多个车位。 房屋出售 车位只能卖给邻居 如果在该项目看房,但最终没有成交,之前预订的车位也必须退还。《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买受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物业买受人已签订了车位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买受人应当同时解除车位买卖合同。 很多业主因为生活条件的改变,会改善居住环境,当换房时,购买的车位怎么办?《通知》明确,物业买受人购买的车位,可依法买卖、赠与及以其他方式进行转让,但车位受让人应当为本项目其他物业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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