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这是对“十四五”时期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形成广泛共识和协调行动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家庭教育这一特殊的教育实践形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受到国家的重视。家长应依法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家庭是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单位,家长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家庭教育应回归立德树人初心,家庭教育科学健康的发展,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重要保证,也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
有教育专家认为,家庭教育应承担四个基本责任:第一,学会生活自理,让孩子参与劳动;第二,注重家风教育,塑造孩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第三,塑造全家健康的生活方式。第四,在家庭耳濡目染中学习为人处世。要发现和尊重孩子的个性,认识孩子的差异,帮助孩子树立生活理想,养成良好品德,形成良好生活与学习习惯,改变唯孩子至上、唯学习至上、唯分数至上、唯名校至上的家庭教育错误倾向,还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本来面貌。
就学校而言,要紧紧盯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弄清楚“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使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落实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工作当中。孩子的可塑性很强,需要更多的有耐心、有爱心、有责任老师的帮助。
孩子是未来人类社会的伟大财富,承载人类社会的憧憬与希望。我们的老师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履行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义务。把学生从学科取向、分数取向、单一评价取向中解脱出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
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一文中阐述了自己对教育的看法,他主张,“学校的目标应当是培养有独立行动和独立思考的个人,不过他们要把为社会服务看作是自己人生的最高目的。” 从全社会来说,整个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我们重新思考,需要整个社会重新认识,我们也亟需提升全社会的修养,如果全社会的教育素质提升了,对教育的问题看得更深刻了,实际上也会倒逼我们教育的改革。
教育是一种关怀,教育以其独有的方式,关怀学生,关心成长,关爱生命,关注幸福。教育的终极目的,是让灵动的生命都能享受一种健康、智慧、自由自在的生活,体验生命的和谐与尊严,享受人性的舒展与自由。教育关注的是人的自由与幸福,教育从根本上说,是关注学生心灵成长。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形成最大公约数,不仅关注学生的学习,更要关注青少年心理成长,开展生命教育。生命教育不仅仅关注青少年的身体、心理、社会发展,灵性的参与才能构成完整的体系,在生命的经验上,理应成为一个常态化的教育。
因此,呼吁在青少年社会工作中融入生命教育教学板块,因为这不仅仅是个特殊的课题,也是一种文化。最近柳州铁一中学(初中部)学生坠楼事件,让我们在惋惜和痛心的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关注青少年成长、开展生命教育更迫在眉睫。
有专家亦指出,在政府层面要整合各方资源,提升心理健康问题处置能力。要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心理咨询师的资质标准、执业申请程序、行政监管部门归属;要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积极推动青少年心理治疗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范畴;要广泛运用宣传媒介,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